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指导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指导意见》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日前,固始二中组织各班开展以“感恩于心 与爱同行”为主题的学生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观念,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行为习惯。12月6日,固始二中组织全校各班开展以“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月6日上午,被执行人闫某来到永城法院将房屋租赁费20000元交到法院,永城法院执行干警清明节假期内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4月30日,永城市委副书记赵志强,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郭文奎看望慰问2019年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孙威、张亚威的家庭,分别为他们送去立功喜报和1万元奖励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在校学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发生。11月27日,永城市检察院联合永城市教体局组成检查小组,前往永城市六中、永城市实验高级中学等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检查活动。
春光如画美如诗,正是少年读书时。当初对假期有多期盼,如今对开学的愿望就有多强烈。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4月7日下午至8日,永城市高三学生迎来开学季。该市一高西城区小区、市三高等高中纷纷迎来高三学生分批返校复学高潮,经历了“史上最长寒假”的沉寂,校园内外也随着学生的陆续报到变得热闹起来。
春节的脚步渐渐临近,街头的年味也愈来愈浓,1月2日下午,省书协会员杨绪红带领他的学生们走上固始城区的街头,义写春联,赠予市民。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冒着阵阵春雨,3月25日,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莅临永城,利用一天时间,调研指导永城市民营经济
12月27日上午,省政府督学苏华龙带领省核查组到固始县,核查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信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正友,固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振俭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