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黄靖静 杜力)近日,被执行人何某主动联系河南省滑县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款履行完毕,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被执行人何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系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后,何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将何某诉至滑县法院,经审理,滑县法院判令何某赔偿李某40000元。生效判决书限定的履行期满后,何某并未履行,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何某都视若无睹,未依法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何某户籍地调查得知,何某对申请人心存怨恨不愿意履行,外出躲避执行。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将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何某仍无动于衷,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申请人李某原本就对被执行人打人的行为十分不满,现因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双方矛盾加剧,李某情绪十分激动。正当执行干警一筹莫展时,何某却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何某近期打算购买房屋,在办理房屋贷款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何某的贷款申请被拒。何某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赶忙履行了执行款,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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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5月12日上午9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强制组10余名干警奔赴林州清华苑小区,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强、徐某房屋进行强制腾空。行动前,强制组组长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腾房工作顺利开展。
12月2日下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建刚法官应邀来到了郾城小学,看到眼前的一幕,苏建刚不禁感叹:“看到孩子们对于杜绝校园欺凌的热情如此高涨,作为一名法务工作者我很欣慰。”而此次苏法官的到来,也为孩子们准备了一份普法大餐。
5月13日下午,林州法院执行局在指挥中心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执行局局长郭金昌和相关部分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为保障于窑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汝州市法院驻于窑村工作队在保障贫困群众安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5月8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一行6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今年年初以来,滑县法院牛屯法庭紧盯考核指标,以指标促效率,以指标保公正,努力打造全优法庭。面对案多人少,案件增长较快的现状,对立案、保全、送达、审判、结案、执行、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做到法庭干警人人有事做、个个都精通、全心服务百姓。
5月13日下午,登封市人民法院首次利用网络多方视频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召开了某煤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这是登封市人民法院首例通过网络+现场会议方式,进行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会议,是登封市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以信息化技术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大胆尝试,也是法院与管理人抗击疫情不放松、破产案件审理不停摆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