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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一男子帮忙签字担保借款  如今自己却被强制腾房

2020-06-24 17:09:0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贾利超)6月23日9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强制组10余名干警与法警整装待发,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申请人冯某诉被执行人郝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林州法院审理后判决郝某偿还冯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张某在郝某未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冯某向林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向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郝某名下财产状况,但未发现其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查询了张某名下房产,遂向张某下达了腾房通知,并多次联系张某告知其有主动腾房的义务,然而张某以各种借口拒绝腾房。

6月23日,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房屋所在地,当张某看到执行干警出现在自家门口时,他惊得呆在了原地,面对法院的强制腾房,张某称自己很冤枉,说他当时只是为了帮一下人,才签了字。

财产处置组工作人员李家俊在向其明理释法后,张某方才意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随即太行评估机构现场对房屋进行了评估,并保证在拍卖成交前履行完判决义务。否则拍卖成交后,自行腾空房内物品,逾期则视为放弃所留房内物品。

法律是严肃的、权威的,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法律,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映象网安阳新闻热线:186 2372 1000,传稿邮箱920424745@qq.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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