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吕志敏)春节前夕,滑县法院城郊法庭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滑县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1月,滑县人民法院明确城郊法庭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负责审理滑县法院辖区内的全部家事案件。2月10日,王某及其儿子向滑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签发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即王某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向派出所了解情况,承办法官根据《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认定王某及其儿子的申请符合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如下:一、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家属;二、禁止被执行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家属。
裁定书作出后,随即送达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同时送达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由派出所和居委会协助执行,共同做好保护王某及其儿子的人身安全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也对家庭暴力的种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条件和采取的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保护墙”,能够有效保护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震慑施暴者,对防止家庭暴力下衍生案件起到积极作用,切实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免遭家庭暴力提供更完善的司法救济途径。
法官提醒:当我们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要逆来顺受,导致家暴愈演愈烈,请及时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反映或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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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带领全体党组成员,亲切看望慰问新年第一天上班的全体干警,送上开年第一道祝福。
2月8日,息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强主持会议。在家的院领导、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及执行团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过年的,我以为法院都放假了,没想到你们会来,而且跟我讲了那么多的道义和法理,我现在马上把车送到法院,请法官原谅我昨天的鲁莽行为。”2月16日(大年初五)上午8时左右,林州法院执行局局长郭金昌带领6名干警来到舜王峪村附近,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价值百万的轿车。
2月8日上午7时,警笛一声长啸,划破了鹤壁市浚县法院执行局宁静的清晨。刘国禹局长在出发前动员大家“各位执行干警打起精神,年关执行,意义重大,计划要周敏,思路要清晰,出击要果断,出发。”20余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奔赴执行战场。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进一步推进党建业务深入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自2月3日以来,滑县农商银行积极开展“党建+金融”新春送温暖活动,为广大客户群众送祝福、送服务、送真情。
近日,滑县法院执行局白道口执行团队执行干警王召伟一次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位案款分别为38万元和10万元,共计执行到位48万元。
正月初七,牛年第一个工作日,滑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的奥迪车。执行干警沈要进与同事们迅速集结,利剑出击,成功扣押车辆。
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脚步也越来越紧,模块化管理在执行中的应用已取得良好效果,执行信息化的运用更是一把尖刀,2月9日,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雷霆出击,集中行动。
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发挥互联网线上视频,利用线上视频进行“云调解”,在诉前、诉中化解矛盾,减轻审判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2月8日上午,鹤壁市委书记马富国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献泰的陪同下,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访慰问调研,给市法院干警送来市委的关怀和温暖。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及部分党组成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