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郑艳芬)夫妻协议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几年后,一方请求变更抚养权,法律会支持吗?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案件。
2018年,王某与张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王某甲随王某共同生活,子女抚养费由原告王某自理。离婚后,在一段时间内,双方按照各自的安排开始了新生活。但好景不长,2019年,王某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某得知该情况后,认为王某的状况根本无法抚养孩子,不能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2021年5月,张某向汤阴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变更王某甲的抚养权,由自己抚养王某甲,被告王某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负担子女抚养费。
汤阴县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离婚协议虽约定婚生子王某甲随被告王某共同生活,但被告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正在监狱服刑,客观上已不具备抚养王某甲的能力,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判决原、被告婚生子王某甲随原告张某共同生活,被告王某每月给付860元子女抚养费,每半年履行一次,直至王某甲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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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河南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吕村镇卫生院,开展了夏日送清凉、防疫送物资、餐点送盒饭、家庭送关怀、助力镇村疫情防控等“四送一助力”志愿服务活动。
8月25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二级调研员乔义恩一行到鲁山县法院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长温克冰陪同检查。
在大灾大疫面前,遍地英雄,群星闪耀。千年古城汤阴也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白营镇东木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志国就是其中之一。
8月21日,新蔡县人民法院雷霆出击,集结法院执行干警20余人,出动警车六辆,奔赴各乡镇强制传唤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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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浚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国禹带队到王庄镇与所包村的村干部针对各村受灾情况及防疫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入探讨。
近日,淇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开展维护救灾防疫社会稳定“四大一送·情暖百姓”活动。
8月24日,浚县法院防疫突击队组成8支突击小组,深入村庄、社区,开启“网格化”“地毯式”摸排行动,逐条胡同、逐个小区、逐户逐人进行疫苗接种排查登记工作,切实达到排查不留盲区、接种不留死角的效果。
8月24日下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带队前往浚县小河镇东张庄村调研灾后重建“双百”帮扶工作情况。
连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四大一送·情暖百姓”(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化解、送温暖)入户走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