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实习生 吴晗月 通讯员 侯沛丽)近年来,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工作,通过“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机制,强化了干警的典型案例培育意识和积极性,明确了典型案例培育的重点和内容,规范了典型案例培育的方式和途径,成功培育了一批典型案例,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彰显司法权威,带动了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质效提升。
近日,滑县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院建设工作经验,入选河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为全省首批发布的两个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之一。
4月11日,记者深入滑县人民检察院,零距离探访“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机制。
完善四个机制 夯实案例培育“硬基础”
“综合业务部把好‘入口关’,选出具备培育价值的‘种子案件’建立台账,提示承办检察官,并做好月督促、季通报。”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王清景告诉记者,综合业务部牵头负责完善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检察院沟通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构建挖掘提炼机制。综合业务部与业务部门共同开展案例素材会商研究,对有潜力的案件组织人员加强针对性指导,并跟进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完善学习培训机制。举办业务沙龙,围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定期培训,分类选学“检答网”优秀答疑,提升案例意识和业务素养。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将典型案例培育纳入业绩考核,在评优评先、轮岗提拔等方面设置激励政策。目前,该院6名培育典型案例成果突出的员额检察官被提拔为中层正职,5名被提拔为中层副职。
围绕三个聚焦 深度挖掘案件“富矿区”
聚焦发展大局、聚焦新领域新要求、聚焦民生热点,这是滑县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关注的重点内容,被检察官称为案件“富矿区”。
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涉及平安建设、乡村振兴、保护民营企业的案件,从受理开始就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夯实案件办理基础;针对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民营企业负责人岳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人员落实上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选准“保护民企”这个点,通过公开听证作出相对不起诉,为企业发展赢得生机。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评为“不起诉典型案例”。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有效感知检察温度、感受公平正义。该院办理的金堤河小韩村段非法围垦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评为“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聚焦检察新领域、上级新要求、履职空白点等,充分打造典型案例,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借鉴。该院办理的某物流公司、王某单位行贿案,首次采用自行补充侦查和监察机关补充证据两种方式,追加某物流公司为被告。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强化三个注重 用心做好案件“精加工”
“以工匠精神办案,强化三个注重,深耕细作,用心做好每一起案件的‘精加工’。”这是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对该院干警办理典型案例提出的要求。
注重夯实基础。加强阅卷审查,切实把案件事实及证据、法律适用等弄清弄透,对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定性有分歧的,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尽量恢复案件客观事实,消除案件在事实认定、案件定性上的分歧。
注重类案监督。在个案办理中深化一层,以点带面发现共性问题,合并“同类项”将类案集中办理,提升监督质效。如该院办理的张某某等5人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通过类案检察建议,维护司法公正,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评为“刑事执行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注重三个效果。该院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释法说理,多途径妥善解决矛盾争议,促进社会治理。该院办理的丁某等人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系列监督案,在监督纠正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牵头相关部门会签规范性文件,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评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滑县人民检察院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件,5起案件被省扫黑办、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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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发生,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清丰县社会大局稳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专项排查活动。多措并举,扎实落实各项排查措施,制定专项检察活动方案,依法有序开展相关排查活动。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近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4月13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到南乐县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勘查一起非法经营案的被扣押车辆,邀请南乐县燃气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技术指导。
为深入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实,强化窨井盖问题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2022年4月12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乐县住建局召开对接联席会。
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的执行与落实,4月11日,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对开展工作日禁止饮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随后召开由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院务会。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精准施救,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31 件 31 人,发放救助金 20 余万元,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检察日报》报道,先后有三名救助人送锦旗致谢。
4月13日记者了解到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华风剧场》—“小王说法栏目”正式开播。目的是为了向大家普及一些法律小知识,提升大家的基本法律素养及法律风险意识,本期栏目学习的新名词是“隔空猥亵”。
自4月2日以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把单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以赴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4月11日,范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专门学习贯彻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主持,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范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从提高站位、建立机制、打击犯罪等方面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