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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发出“预处罚通知书” 助力执结拖欠劳务工资案

2022-05-12 10:56:0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董玉佩)“王法官,欠工资是我的不对,更不该一直躲着你们,村支书也教育了我,请法官把我家附近的预处罚通知书都揭了吧,实在是太丢人了......”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俊芳在多方联动和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桑某后悔地说道,并当场履行全部工资款。

据悉,2020年10月2日,被执行人桑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桑某欠到王某制作衣柜工资款2165元及逾期利息。后王某在多次催要无果下,将其诉至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桑某给付王某工资款216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桑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俊芳依法向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官王俊芳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与桑某进行沟通交流,告知桑某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一开始,桑某称自己近期在外催要债务,要不了多久便会支付王某的工资款。然而,当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桑某时,桑某的态度却发生了改变,一而再再而三的往后拖延。见桑某刻意逃避执行,法官王俊芳果断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王俊芳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桑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向其施加压力,告知被执行人如限期内未能自行履行义务,将被罚款5万元。同时加强与村干部的沟通联络。最终,在村干部的劝导和《预处罚通知书》的有力震慑下,桑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拖欠王某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至此,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得以妥善执结。

(映象网安阳新闻热线:186 2372 1000,传稿邮箱 920424745@qq.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人民法院,执行,纠纷,执结 责编:孙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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