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董玉佩)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缩短案件执行周期,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5日周六上午,林州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与法警集结完毕,他们冒着近40度的高温天气,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对一处涉案商铺进行强制腾房,全面推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某银行与牛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2月,牛某某以某公司综合楼的名义与某银行签订租赁合同,总面积达2300㎡。2020年8月13日,因牛某某欠缴2013年至今的租金,某银行经多次催要未果,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牛某某腾出所占房屋。因牛某某拒不腾出房屋,也不缴纳租金,某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林州法院审理判决,牛某某返还某银行商铺,建筑面积约700㎡、场地1600㎡。牛某某给付某银行租赁费共计48.4574万元。后牛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安阳中院依法受理并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
进入执行程序后,林州法院依法向牛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并多次上门对牛某某进行约谈和释法析理,但牛某某表示商铺已租赁给第三人,现无法返还,更没钱缴纳租金。后林州法院向牛某某发出责令自行腾房公告,牛某某仍拒不腾退房屋。
判决已生效,但牛某某未在规定期限给付租赁费,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判决交还商铺。由于案涉商铺属于沿街店面,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持续损失,为此,林州法院决定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当日上午10点左右,骄阳似火、灼日烈烈,干警们在高温酷暑下,到达涉案房屋所在地,他们按照预案有序展开腾房行动,几名法警迅速拉开警戒线将强制腾房区域隔开,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整个执行行动的安全。随着强制拘留组组长郭东海一声令下,腾房正式开始。
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执行法官勘察现场后发现,涉案门面共有6间,4间正在营业,2间歇业。执行法官在向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租户情绪较激动,均不愿腾房,承办法官决定轮番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其情绪,一方面向其详细解释了这起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说明了此次执行行动的法律依据。针对租户们的困惑,执行法官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条文,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建议,鼓励租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解释下,4间租户们纷纷写下保证书,应允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退房屋,另外两间在强制开锁后,执行法官现场将钥匙交于某银行工作人员手中。腾房一直进行到中午12点,随着室外温度逐渐升高,干警们汗如雨下,但没有一名干警心存怨言,默默地坚守岗位。
执行干警行动迅速、程序规范、配合密切、快速有效的执行行为获得了在场人员的高度评价,林州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决心和勇气、能力和担当,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取得了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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