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宛姗姗)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6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满含热泪为法官送来锦旗。
2020年3月,周某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邵某某分包该项目中外墙保温施工部分的工作,并聘请张某某进行施工。同年8月,张某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吊篮一端钢丝发生故障,从吊篮上坠落地面造成严重伤害。经过三次治疗共花费12万余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治疗期间邵某某垫付7000余元医药费。经协商,邵某某、周某某及建筑公司不同意赔偿,张某某诉至内黄县法院。
2022年6月,该院依法判决邵某某赔偿张某某物质及精神性损失共计34.3082万元,周某某和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为该案开辟“涉民生绿色执行通道”,第一时间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三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三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询,经查询发现建筑公司银行账户有部分余额,立即将其冻结。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法律后果,10月14日被执行人周某某履行赔偿款,案件得以执结。
(映象网安阳新闻热线:186 2372 1000,传稿邮箱 hnranyang@163.com。)
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汝南县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委托,就该部法律修订草案二审稿开展系列意见征集工作。
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就在开庭之前耐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件。
日前,罗山法院民二庭法官彭学彬一次性成功调解两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创新引入知识产权事先约定赔偿机制,由侵权人向权利人出具承诺书,作为被告往后的不侵权允诺与担保,以有效预防重复侵权行为的发生。
11月2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化冰一行到淇滨区法院执行局调研指导执行工作。鹤壁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晓晔,金融庭庭长卢国平,淇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陪同调研。
为高效便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法制护航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是全国首家“涉企案件巡回审判庭”。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1月3日,唐河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法官胡红林、范聪聪到张店镇人民政府,为张店镇政府以及所辖各村的领导干部作“行政执法权规范行使”相关法律政策宣讲。
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使一起涉民生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123722元,获得当事人称赞,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造事故真相骗取医保金被判刑,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保诈骗案。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人选择诉讼进行维权,滥用诉权虚假恶意诉讼的行为也随之频发。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信口开河、夸大事实、做虚假陈述的情况屡见不鲜。虚假诉讼行为频发,严重干扰了正常司法活动,损害司法公信力,浪费大量司法资源。
近日,山东济南。近期汪女士因购买到过期花生油索赔未果打起了官司。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花生油5桶,回家后发现5桶花生油均已过期一个多月。汪女士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对某超市进行了罚款。而王女士与超市协商未果,将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