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丁玉杰)今年下半年以来,汤阴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题,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执行日常工作,通过多元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日前,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某包装公司与蔡某某、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蔡、张两人支付包装公司货款、损失共计16万余元。生效后,蔡、张两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装修公司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本着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工作理念,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虽多次耐心沟通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官决定拍卖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告知被执行人必须在30日内将房屋腾空。拍卖结束后,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的企业负责人说:“感谢汤阴法院高效快速执行,帮助企业实现了胜诉权益,非常感谢。”
至此,这起合同纠纷得以快速圆满执行,今后的工作中,汤阴县法院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更新思想理念、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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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高水平打造“创新智城•品质金水”,郑州金水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制定十六条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日前,息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向一起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原被告送达了一份特殊的判决书。
近日,新乡市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和刑事庭联动调解,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王某如约将执行款交予申请人马某等二人,捍卫了司法权威,获得了的好评。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支付所垫付款项18103元。
近日,中共新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新蔡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并在县法院设立了“新蔡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标志着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正式建立。
1997年,小赵的父亲老赵与王阿姨再婚,由于种种原因,这场黄昏恋仅仅持续了三年便以离婚收场。再婚期间,老赵与王阿姨没有孕育子女。
日前,光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化解,不仅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缓和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让原被告企业能够安心生产,实现了共赢。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再次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辖区内部分调解员及村(社区)干部参与培训。
11月10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四起涉及国有资产案件,积极为国有企业保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近日,为解决双方矛盾,汝南县老君庙镇老君庙村委支部书记来到法庭寻求帮助。老君庙法庭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争议事实后随即赶赴现场,对双方宅基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