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天气宜人。国庆、中秋假期将至,放假期间要是不携家带口、呼朋唤友出去游玩一趟,感觉都有些辜负这几日。小长假出游,有哪些必要的注意事项?9月18日,安阳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国庆中秋旅游警示,提醒游客安全、文明、快乐出游。假如出现纠纷可通过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旅游、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
出游前 合同条款“字字读” 切勿轻信“免费游”
“作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旅游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说,根据以往案例,有些旅行社为了减轻责任,在旅游合同中会隐藏参观、游览项目和时间不明确,住宿标准模糊,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项目非自愿,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等陷阱。
因此,工作人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合同内容涵盖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游客订立合同前要认真阅读、详细了解合同内容,要求旅行社详细说明合同所载内容,索要缴款凭据。若出现旅游纠纷,这些资料将成为索赔的证据。
小长假是出游的高峰期,根据相关案例显示,每当此时一些不法人员以某旅行社人员的身份在社区、公园等地散发旅游线路小广告或者不规范旅游广告。以低价、免费旅游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却通过安排购物活动,强迫诱导游客购物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还有个别的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性企业的销售人员组织所谓回馈客户、低价游、免费游的活动招揽客户,特别是老年游客在这方面防范意识较差。”该工作人员说,那些习惯于晨练、晚练的老年人尤其要注意。不与游客签合同,也不开发票,一旦出了问题,游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工作人员提醒,游客一定要提高警惕,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加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市民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警惕以“赠送”、“低价 ”等为卖点的宣传,以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出行时 购物不要随大流 保存好购物凭据
出门旅游,想不买点东西有点难,购物的多少,便宜与贵重都是一个比较难把握的事情。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旅行中一些常见的现实情况是,不少游客喜欢随众,一看到大家都去买,就坐不住了,一听到店家是“老乡”可以搞促销,就心动了等等。
但工作人员提醒,旅行前若确有购物需求,可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购物补充协议,同时私下里多了解目的地特产和价格水平等,备足功课。另外,购物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发票上明确注明商品详细及退换货条件,保存好购物凭据。千万别抹不开面子,可以拒绝合同约定之外的购物活动。
此外,一些景区里以寺庙、道观为主要参观游览项目,有不少游客往往会在这些场所祈福。待游客拜完后,“工作人员”再向游客索取高额香费。
工作人员表示,游客如要参加拜佛等活动,一定要搞明白“工作人员”的心理。他们其实利用的就是游客虔诚祈福、求签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的心理,不向游客说明“香火”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因此,烧香前一定要先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做到心中有数。
出游后 产生纠纷 权益受损要维权
旅游过程中,旅游消费者如果与旅行社产生了合同、侵权等民事纠纷,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反映。那么,在投诉中游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游客要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投诉,而且要提供旅游合同、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提醒游客,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险处理。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旅游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在投诉过程中也可以向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法规。旅游者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孙影影 赵晓凤)
暑假来临,各地游客出行趋于活跃,旅游产品预订量不断上升,旅游市场即将迎来新一轮客流高峰。国家旅游局也推出了一些热门旅游线路,其中数条精品线路都出自安阳市。
6月1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我市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调研。他强调,要解放思想,聚焦关键,破解难题,挖掘潜力,放大优势,坚持文物保护与利用并重,发掘文物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旅游景区,助推安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现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