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安阳讯(记者 贾利超 通讯员 路爽)虽然不能外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但林州市法院的“线上”执行工作从未松懈过一天。林州市法院执行局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让科技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线上方式开展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保障执行之路畅通无阻。
申请人安阳市某物流公司与被执行人索某某、李某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林州市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公开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索某某、李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安阳市某物流公司17200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依然迟迟不履行,申请人遂向林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立案后,林州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线上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多个账号。执行干警实时关注查控情况,发现余额后及时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并及时联系申请人,为申请人转去了执行案款,该案件全部执结到位。收到案款后,申请人到法院签署了同意结案书面意见,案件得以圆满地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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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公安局东岗派出所接到来电报警,称有一名5岁左右的女童在集会上和家人走散了,正哭个不停。
为增强基层公安民警的文化素养,提高执法水平,林州市公安局东姚派出所积极与市图书馆进行沟通协调,筹划建立东姚派出所警民共建图书馆,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强化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普及宪法常识,提高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林州市公安局在该市红旗渠广场组织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