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贾利超)2020年2月24日,林州市公安局临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牛某报警:其支付宝账户资金被盗。经了解,1月下旬,牛某收到了支付宝还款提醒,经查看账单,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花呗于2019年7月先后三次分12期共消费5400元,备用金被消费500元。
办案民警秦维强查看了受害人的手机支付宝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均转给了一个名叫“路某某”(谐音)的人,经询问,牛某称自己去年曾和“路某某”在内蒙一起打工,有可能是路某某偷偷用自己手机操作的。
民警立即围绕“路某某”展开调查。受害人只知道路某某的名字谐音和电话号码,是临淇、茶店附近的人。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没有直接与路某某联系,而是调取了临淇、茶店一带所有名叫“路某某”的人的信息,让牛某进行辨认,经过多方查证,最终确定路某某为茶店镇某村人。
确定身份后,民警与已经潜逃的路某某进行了联系,路某某一开始矢口否认,也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民警秦维强多次通过电话对路某某进行规劝,并上门给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讲明利害关系,从感化挽救的角度不间断开展劝投工作。
4月30日,犯罪嫌疑人路某某主动到临淇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路某某和牛某曾在同一个工地打工,并住在同一间员工宿舍。在牛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路某某拿着牛某手机读取验证码,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牛某的支付宝账号,通过花呗,多次进行了消费支付。
目前,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被林州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民警提示:支付技术在不断进步的同时,各种盗刷伎俩也会出现。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验证码、支付密码、指纹信息等,设置相关保护;留意平时可能泄露信息的地方,如不明APP软件、可疑短信链接等;自己的手机要设置相关的防范密码,对支付功能进行加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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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10余名干警与法警在新办公楼大厅整装待发,随着强制执行组组长郭东海一声令下,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强制措施。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顺利腾迁涉案房屋。
林州市公安局东岗派出所接到来电报警,称有一名5岁左右的女童在集会上和家人走散了,正哭个不停。
为增强基层公安民警的文化素养,提高执法水平,林州市公安局东姚派出所积极与市图书馆进行沟通协调,筹划建立东姚派出所警民共建图书馆,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